徽交控徽風皖韻黃山酒店土特產(chǎn)采購公開比選評選結果公示
發(fā)布日期:2024-01-03 瀏覽次數(shù):2402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安徽交控徽風皖韻黃山酒店土特產(chǎn)采購公開比選于2023年12月29日10時00分在安徽交控徽風皖韻黃山酒店辦公室開選,,經(jīng)評審委員會評審,,現(xiàn)將評選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選候選人名稱:黃山徽山里農(nóng)副產(chǎn)品有限公司,,參選報價:叁拾柒萬貳仟叁佰整(¥372300.00元)
第二中選候選人名稱:黃山市屯溪區(qū)郡屏軒商貿行,,參選報價:叁拾柒萬貳仟叁佰肆拾玖元伍角壹分(¥372349.51元)
公示期: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時止
比選參選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在向安徽交控徽風皖韻酒店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黃山分公司提出異議,,聯(lián)系人: 江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8605590778,。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安徽交控徽風皖韻酒店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黃山分公司
2024年1月3日